时间:2023-09-07 13:45来源:辅导员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根据《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(修订)》精神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、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:
一、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,学生处、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同志组成,领导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,负责监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
二、各系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,辅导员(班主任)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(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),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、建档工作。
三、各系以年级(或专业)为单位,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,班主任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。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(或专业)人数合理配置,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一般不少于年级(或专业)总人数的10%。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内公示。
现将经济管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(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)名单公布。
公示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9月12日前到经济管理系反映,电话:0551-63838943,特此公示。
附件:2023-2024年度经济管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名单.xls
学生资助工作〔2023〕1号经济管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名单公示(20230906).docx
编辑:查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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